《重慶市城市道路人行過街設施設計規範》昨起徵意見,規定天橋寬度至少3米,地通道寬至少4米
  南坪上海城的人行天橋。 重慶晨報記者 胡傑儒 攝
  《重慶市城市道路人行過街設施設計導則》已經實施,昨日,市城鄉建委又發佈《重慶市城市道路人行過街設施設計規範》(征求意見稿),從即日起到5月9日,你可以登陸www.ccc.gov.cn,瞭解具體內容,提出自己的意見。
  紅燈長度要讓行人接受
  人行過街設施,可分為平面過街設施,立體過街設施,共兩大類、四種形式。
  平面過街設施就是我們常說的“斑馬線”,其中,有信號控制交叉口的平面過街設施,應結合車行紅綠燈,來保障行人過街安全;沒有信號燈控制的交叉口及主次幹路上,應設置信號控制以保障行人通行時間;支路上根據人車相互干擾程度,決定是否設置信號控制。
  有時候,在信號燈前由於等得過久,有的人就衝過馬路,這也是“中國式過馬路”的原因之一。因此,設計規範要求,通過優化設計,將行人的等待時間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,讓行人有耐心等待紅綠燈。
  當人行橫道長度大於16米時,應在人行橫道中央設置行人過街安全島。有中央分隔帶的道路,可利用中央分隔帶設置行人過街安全島。
  雙向四車道設置立體設施
  什麼時候設置立體過街設施?當行人流量及車輛流量達到一定數值時,平面過街設施難以滿足行人、機動車、自行車的通行需求時,就可設置立體過街設施。
  比如,在複雜交叉路口,機動車行車方向複雜,對行人有明顯危害的地方。也有幾個指標,路段上過街行人流量,每小時超過5000人,或雙向小汽車交通量達1200輛/小時;路段設計速度≥50公里/小時;道路雙向車道數≥4條,也就是我們說的雙向四車道以上。
  城市商業密集區等高密度人員集散點,應根據行人過街需求設置過街設施。過街設施位置應與該區域的步行系統相連。
  設計規範中規定,重慶主城城市道路交叉口和快速路上的新建、改建人行過街設施,間距最好為400-700米;主幹路上間距宜為300-400米;次幹路上間距宜為200-250米;支路上間距宜為100-150m。
  去公交軌道站80到100米
  下了天橋,走出地通,到公交站或軌道站,如果要走很長一段路,會覺得不方便。以後,這一狀況將有望得到改善。在設計規範中,人行過街設施與各個重要建築之間的距離,都有了詳細要求。
  具體來說,人行過街設施與公交站及軌道站出入口距離不宜大於80米,最大不大於120米;與學校、醫院正門距離不宜大於80米,最大不大於150米;與大型商業設施及公共活動中心出入口距離不宜大於100米,最大不大於200米。
  設計規範中指出,天橋橋面凈寬不得小於3米,地通道凈寬不得小於4米。城市商業密集區等高密度的行人集散點,過街設施寬度將適當加寬。
  重慶晨報記者 蔣艷  (原標題:優化紅綠燈時間,讓行人有耐心等待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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